6 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方法
6.1 一般规定
6.2 编制规则及深度
用相应定额(指标)。 (2)定额(指标)中缺项的,应优先参考使用相似建设工艺的定额(指标);在无相似或可参考
子目时,可根据类似工程施工图预算或结算资料编制补充定额(指标);对无资料可供参考的项目,
可按工程的具体技术条件编制补充定额(指标)。
(3)补充定额(指标)应符合现行定额编制管理办法的规定,并报工程所在地电力建设定额站批 准后方可使用。
计图纸标示数据计算。如果图纸的设备材料汇总统计表中的数据与图示数据不一致时,应以图示数据 为准。
6.3 建设预算的内容组成
静态投资、单位投资,动态总投资、单位投资;计划投产日期及资金来源;外委设计项目名称及分工 界限;站址特点及交通运输状况;自然地理条件(如地震烈度、地耐力、地形、地质、地下水位等)
和对投资有较大影响的情况。送电工程应包括线路经过地区,地形,地貌,地质,地下水位,风力,
地震烈度,线路亘长,导、地线型号,杆塔类型等。
(2)改、扩建工程的建设范围、过渡措施方案及其费用,可利用或需拆除的设备、材料、建(构) 筑物等工程情况。
(3)编制原则及依据:包括工程量依据;建筑安装工程费编制依据;地区人工工资调整依据;材
料、机械计价依据;设备及装置性材料价格的采用依据。
(4)建设预算造价水平分析:施工图预算总投资应控制在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总投资范围内;初
步设计概算总投资应控制在已核准的可行性研究估算总投资范围内;如因特殊原因超出总投资时,应 作具体分析,并重点叙述超出原因的合理性,报原审批单位认可。投资估算及初步设计概算均应与上年度《电网工程限额设计控制指标》进行对比分析。
(5)其他有关重大问题的说明。
变 电
工 程
序 号 |
内容组成名称 |
可
行 性 研究估算 |
初步设 计概算 |
施工图 预
算 |
1 |
编制说明(包括造价水平分析) |
√ |
√ |
√ |
2 |
工程概况及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(表五乙) |
√ |
√ |
√ |
3 |
总预(估、概)算表(表一甲) |
√ |
√ |
√ |
4 |
专业汇总预(估、概)算表(表二甲) |
√ |
√ |
√ |
5 |
单位工程预(估、概)算表(表三甲、乙) |
* |
√ |
√ |
6 |
其他费用预(估、概)算表(表四) |
√ |
√ |
√ |
7 |
建设场地征用及清理费用预(估、概)算表(表七) |
√ |
√ |
√ |
8 |
附件及附表 |
√ |
√ |
√ |
* 估算的表三作为编制单位的原始资料,此处不列出。
表 B
送 电
工 程
序 号 |
内容组成名称 |
可
行 性 研究估算 |
初步设 计概算 |
施工图 预
算 |
1 |
编制说明(包括造价水平分析) |
√ |
√ |
√ |
2 |
工程概况及主要技术经济指标(表五丙) |
√ |
√ |
√ |
3 |
总预(估、概)算表(表一乙、丁) |
√ |
√ |
√ |
4 |
送电线路安装工程费用汇总预(估、概)算表(表二乙、丙) |
√ |
√ |
√ |
5 |
送电线路单位工程预(估、概)算表(表三丙、丁) |
√ |
√ |
√ |
6 |
送电线路辅助设施工程预(估、概)算表(表三戊) |
√ |
√ |
√ |
7 |
其他费用预(估、概)算表(表四) |
√ |
√ |
√ |
8 |
建设场地征用及清理费用预(估、概)算表(表七) |
√ |
√ |
√ |
9 |
综合地形增加系数计算表(附表一) |
√ |
√ |
√ |
序 号 |
内容组成名称 |
可
行 性 研究估算 |
初步设 计概算 |
施工图 预
算 |
10 |
送电线路工程装置性材料统计表(附表二) |
* |
√ |
√ |
11 |
送电线路工程土石方量计算表(附表三) |
* |
√ |
√ |
12 |
送电线路工程工地运输重量计算表(附表四) |
* |
√ |
√ |
13 |
送电线路工程工地运输工程量计算表(附表五) |
* |
√ |
√ |
14 |
送电线路工程杆塔分类一览表(附表六) |
* |
√ |
√ |
* 作为编制单位的原始资料,不出版。
(可研估算可不附),“编制年价差(设备、材料、机械价差)计算表”等,还应有必要的附件。附件包 括外委设计项目的预(估、概)算表(如公路、码头等),特殊项目的依据性文件及预(估、概)算表等。
6.4 投资估算及财务评价
控制概算的要求。 (2)根据推荐站址和工程设想的主要工艺系统、主要技术方案及确定的编制原则编制变电(含换流
站、通信站、串补站)工程的投资估算。根据初步选定的路径及主要技术条件,按确定的编制原则编
制交、直流送电线路(含
OPGW 光缆)工程的投资估算。
(3)推荐站址(线路路径)的投资估算作为正式成品出版。投资估算应编制建筑、安装单位工程估 算表(表三),各专业汇总估算表(表二),其他费用计算表(表四),建设场地征用及清理费用估算表(表
七),总估算表(表一),工程概况及主要技术经济指标(表五乙、丙)及需要的附表、附件。必要时, 正式成品中还应包含不同站址(线路路径)的投资对比表。
制度。
(2)计算使用的各种成本数据应准确可靠。
(3)计算采用的折旧年限、计算期、还款期、所得税率、增值税率、融资利率等必须符合有关规
定或协议。
(4)电网财务评价测算的输配电价格应按照“合理补偿成本,合理确定收益,依法计入税金”的
原则确定。
(5)财务评价应明确表达以下内容:原始数据表;所有基本财务报表(包括现金流量表、利润与利润分配表、财务计划现金流量表、资产负债表等);所有辅助财务报表(包括流动资金估算表、投资使
用计划与资金筹措表、借款还本付息计算表、固定资产折旧、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摊销估算表、总成 本费用估算表等);财务评价指标一览表;敏感性分析表。
(6)财务评价的说明应包含以下内容:采用国家和本行业的各项财务指标来衡量结果是否合理及
项目是否可行;分析测算电价的水平及市场对电价的承受能力;通过敏感性分析找出影响效益的最敏
感因素。最终要得出工程项目的综合经济评价结论。
(7)财务评价成品表格应包括以下内容:项目投资现金流量表、项目资本金现金流量表、投资各
方现金流量表、利润与利润分配表、财务计划现金流量表、投资使用计划与资金筹措表、财务评价指 标一览表、敏感性分析表。
可行性研究阶段对不能直接计算而又对投资影响较大的建安工程量(如电缆、桥架等),应参照类似工程施工图工程量资料,并经分析后由专业设计人员确定。
及依据文件; (3)外委设计项目投资估、概算文件资料(如公路、码头、航道等)。 (4)投资估算编制中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。 (5)财务评价中的数据资料:项目所在电网过去三年的销售电量,平均售电价的统计值;未来五
年的售电量、平均售电价的预测值。
6.5 初步设计概算
依据文件。 (3)外委设计项目的正式概算(如公路、码头、航道等)。
概算。
(3)根据选定的路径编制交、直流送电线路(含 OPGW 光缆)工程概算。
6.6 施工图预算
供建设项目发生的其他费用的相关资料(如合同金额及协议文件等);提供预算编制需要的制造厂提供
的设备图纸或工程量资料,扩大供货范围相应的图纸及工程量资料。
参照厂家有关图纸等进行计算,并注意协调与施工图设备、材料表之间的关系。
(2)工程项目及工程量计算范围,应考虑甲、乙方签订的发、承包合同所商定的范围,划清施工
图预算编制界限。
(3)定额与取费采用电力行业有关标准及规定。对定额所缺项目可参考套用地方定额或其他行业
定额,或提供相关原始资料报请电力行业定额主管部门编制补充定额,在预算审查时核定。